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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邵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2浏览次数:108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以及《关于印发<新邵县关于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新党办发〔2024〕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10名,现就引进人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计10名,引进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新邵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等要求(见附件1)。

6.人才引进的对象为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2025年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2023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认定。

二)不能报考人员

1.邵阳市范围内(简称“市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驻邵高等院校等单位)或已与市内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聘辞职未满一年(截止到报名结束时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

9.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新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shao.gov.cn/)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邵县教育局政工股

3.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2)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2025年新邵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同底彩色正面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在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

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委人才办审核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本次人才引进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审阅档案、组织座谈、公安政法查询等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新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在我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之前,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替补,替补最多不超多2次。

四、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及有关要求

本次引进人员享受我县人才引进的激励政策:

1.工作补助: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2万元/年的工作补助。工作补助的发放金额与年度专项考核结果挂钩,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按100%发放,考核为“合格”等次的按50%发放,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当年度工作补助。当年补助在次年发放,发放期限为5年。

2.购房补贴:新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服务满5年后,继续受聘在我县工作,并在县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享受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团圆计划:编内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人才,其配偶有意来县工作的,在不改变身份的前提下,按照“同类对口、双向选择、服从调剂”原则,按规定程序择优推荐流动调配到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使用人才专项编制。

五、工作纪律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本次引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对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5.本次人才引进监督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

1)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3666295(驻组织系统纪检组)

2)咨询电话:

0739—3120098(县教育局)

0739—3681035(县人社局)

0739—3608771(县委人才办)

附件:

1.2025年新邵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2.2025年新邵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承诺书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邵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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