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经省第四届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现场考察、集体评议,现将“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转设为“常德学院”、“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转设为“岳阳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1日。
设置事项 | 1.“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转设为“常德学院” |
2.“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转设为“岳阳学院” | |
设置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4.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6.《湖南省“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 7.《湖南省独立学院转设实施方案》 |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形成文字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联系人:汪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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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