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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和选调教师简章(83人)
发布时间:2017-04-17浏览次数:8904

 为引进优质师资,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今年我区公开招聘和选调教师83名,其中公开招聘59名,面向区外在编在岗教师选调2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

  2.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3.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岗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名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除外),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其中报考区职中财会、学前教育岗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层次相应即可;报考幼师岗位的师范类学前(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幼儿园及以上层次即可。持有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

  3.年龄、资历、学历及专业要求:

  (1)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学前(幼儿)教育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招聘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原则上须具备相应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其本科学历可为非全日制。

  (3)初中教师招聘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相应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中职教师招聘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相应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小学、初中教师选调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五年及以上在编在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高级教师职称或被认定为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年龄放宽至42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被认定为特级教师、湖南省国培专家库首批人选、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招聘和选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长沙市望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和选调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5.不得报考的情形:

  (1)区内在编教师;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免费师范生;

  (4)与单位有低服务年限约定且暂未期满的教师;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2017年7月15日前不能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况。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2017年4月17日通过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和选调教师简章。

  (二)报名

  1.定向选调岗位

  ①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设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小会议室(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中心投融资中心三楼303室)

  ③报考人员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第一学历和高学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英语水平等级证(英语教师岗位),以及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工作单位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任教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相关人员的户口簿及关系证明材料或父母、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编证明。符合放宽学历、年龄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2017年9月30日以前合同期满的特岗教师须提交合同书原件查验。

  ④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电子档(文件为RGB模式下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现场录入报名系统并上传照片。

  ⑤缴费规定:为确保参考率,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人,报考人员当场缴费。

  2.其他招聘和选调岗位

  ①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5月2日9:00至5月4日17:00

  ②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登录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wangcheng.gov.cn)点击“长沙市望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和选调教师专题”进行报名。

  ③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RGB模式下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④工作人员对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结果于5月4日17:00前反馈,请考生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缺失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⑤缴费规定:缴费时间为2017年5月2日9:00至5月5日17:00。为确保参考率,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人

  3.相关要求

  ①报考人员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和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②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9:00至5月12日17:00。所有岗位报考人员登录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长沙市望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和选调教师专题”,点击“准考证打印”自行打印。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为2017年5月13日上午9:00,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量为120分钟,内容为招聘和选调岗位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予参考。

  2.招聘和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4的比例,如低于此比例,则调整相关岗位招聘和选调计划数到同学科其他岗位使用。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定为5月23日,可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5月23日至5月24日上午12:00前到望城区教育局人事科319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附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于24日下午2:00—5:00领取查分结果。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试教(含面试)前资格复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再审和办理相关手续时的资格终审等环节。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系统内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份及下列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第一学历和高学历,其中应届毕业生为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正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暂凭国家教育考试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网站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审查)、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英语水平等级证(英语教师岗位)等材料。报考小学教师招聘岗位符合放宽学历条件的、报考中职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的须提供师范专业就读证明(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在校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报考选调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任教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报考定向选调岗位的,还须提供相关人员的户口簿及关系证明材料或父母、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编证明。符合放宽学历、年龄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2017年9月30日以前合同期满的特岗教师须提交合同书原件查验。

  4.凡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试教(含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进入试教(含面试)环节。

  (五)试教(含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不足1:3进入试教(含面试)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试教和面试结合进行,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普通话水平(英语岗位含口语)、临场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情况。试教(含面试)合格线为8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3.总成绩的合成。所有岗位按笔试成绩×40%+试教(含面试)成绩×60%合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含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4.试教(含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所有岗位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根据各岗位的招聘和选调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费用自理。

  3.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如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替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1.由区招聘和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调阅、审查体检合格者的档案资料,并进行考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调档到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环节递补不超过一次)。如考察合格后,拟录用对象放弃该岗位,不再递补。

  五、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按照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的招聘和选调计划数,依1∶1的比例进行资格终审,并确定拟录取聘用人员名单。

  2.拟录取聘用人员名单经区教育局初审,由区人社局复核,报区招聘和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望城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办理相关手续。

  3.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学校。

  4.聘用人员未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和选调教师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制。

  六、其它事项

  1.应届毕业生须在考察时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相关证件,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即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相关证件(2017年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资格终审确定拟录人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

  2.实行诚信考试。考生应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通过笔试、资格复审、试教(含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我区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招聘和选调教师考试。

  3.本次招聘和选调考试报名、笔试、资格复审、试教(含面试)、体检、考察安排等均通过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考生如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弃权。

  4.笔试成绩、试教(含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登录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资格复审对象、试教(含面试)对象、体检对象、考察对象、拟录取人员名单均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6.本次招聘和选调工作在长沙市望城区招聘和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区监察局、区人社局、区编委办、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共同参与、全程监督。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和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7.本简章由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望城区教育局(政策咨询) 0731—88068543  0731—88062008

             望城区人社局(技术支持) 0731—88071233

  监督电话:望城区监察局  0731—88061400

             望城区人社局  0731—8808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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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选调教师岗位任教经历证明(模板).docx

长沙市望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和选调教师岗位表.xlsx

  长沙市望城区公开招聘和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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