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动态 2019年秋季常德武陵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9年秋季常德武陵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6 责任编辑:hnadmin 浏览次数:1750次

2019年秋季常德武陵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85号)和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9〕1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就我区2019年秋季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现户籍或居住地在常德市武陵区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进行认定报名(具体操作见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指导手册》)。

  2、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选择“常德市武陵区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确认点。申请认定报名成功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体检:可自主选择在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人民路818号)、常德市第一中医医院(滨湖路588号)、或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市政务中心对面)其中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为10月15日至10月31日。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4、网上申报的时间为:10月15日——10月30日;

  三、现场确认

  1、时间:10月28日——11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常德市武陵区政务中心(常德市武陵区龙港路733号)二楼教育局窗口(可乘29、31、39、58路公交车至常德外国语学校站点下车);

  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师范类(不含参加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师范类毕业生):

  ①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

  ②户口簿(武陵区户口)或居住证(非武陵区户口的须持有武陵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③学历证书原件(毕业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国内高等学校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1.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要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⑤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且须提交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入学录取名册及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否则,需要参加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⑥指定医院(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德市第一中医医院或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出具的当年体检合格证明原件(检查结论必须是合格且有医师签章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

  ⑦《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⑧申报时请提供近期标准一寸照片1张,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贴照片一致,背面请用正楷字签上本人姓名。

  (2)非师范类(含参加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师范类毕业生):

  ①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

  ②户口簿(武陵区户口)或居住证(非武陵区户口的须持有武陵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③学历证书原件(毕业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国内高等学校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1.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要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⑤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须提交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⑥指定医院(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德市第一中医医院或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出具的当年体检合格证明原件(检查结论必须是合格且有医师签章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

  ⑦《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⑧申报时请提供近期标准一寸照片1张,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贴照片一致,背面请用正楷字签上本人姓名。

  四、其它有关事项

  1、所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及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都需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证书,应届师范生在毕业当年只能申请师范专业的学科,参加考试的学科只能在次年申请。

  五、发证时间及方式

  1、时间:12月2日-12月13日(节假日除外);

  2、由政府免费通过邮政快递送达(请在现场确认时准确、清晰登记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因登记信息不实而导致证书邮寄延误或遗失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736-7220967

  六、政策咨询:区教育局就业办,0736-7229157。

  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12日

  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指导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