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9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申报入口已开通,认定认定时间9月19日至9月27日,认定教师资格证需现在网上提出申请,而后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网站为中国教师资格网。
青海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
(一)认定申报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按以上时间要求,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申请。
2.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其中:国考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的学段学科一致;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
3.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教师资格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4.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根据认定机构在网上注意事项中的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信息经过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4.国考人员须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省考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正规证件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一致,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的任教学科)。
6.提交属于认定范围中的对应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认定的,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及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材料的原件;
(3)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4)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由学校统一组织与认定机构对接;
(5)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口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体检
现场确认通过后申请人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体检。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及体检通过的省考人员,还须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事宜请关注各地相关通知。
(五)认定和领取证书
秋季认定:各认定机构于12月20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于12月31日前向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事宜请关注各地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