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海南教师资格认定确认时需提交材料如下(若网报时自动关联或显示“已核验”,则该材料不需要再提交,显示“待核验”的材料需要现场提交原件审核):
①《身份证》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③学历证书
④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在海南省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1份(体检时间为近期三个月,自行打印附件2到医院体检相关项目)。
⑥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⑦1张小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与网上申报系统电子照片相同),供办理证书使用。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再由申请人提交。认定审核通过后,申请表由系统生成认定机构下载打印。该表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